我说:我也是第一次碰见。暂估引发补税,客户愿意补税但不愿意出钱,于是就有了这一出。很多人的思维停留在:一直暂估一直爽。但凡缺成本的、客户无法及时提供发票的,又不想多交税,一律就按暂估处理。写会计分录,挂暂估就行。其他根本就不用管,也没人问没人管。
现在一个取票率指标,直接干翻以前的暂估,让80%的财务人和老板欲哭无泪了。企业申报的税前扣除的成本=有票的+无票支出。而无票支出中占大额的是职工薪酬,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,小额零星的白条支出,不用调增。唯独暂估成本,5.31日汇算清缴前有发票了,就不用调增纳税了,没有就要调增纳税。简而言之,企业税前能扣除的成本=有票的+职工薪酬支出+单位承担五险一金+暂估成本。而票有多少,职工薪酬有多少,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,打开发票系统+个税+社保系统,便一目了然。既然这样了,你申报的成本还是大于系统的发票,难道把是暂估成本,在汇算清缴时调增纳税了?还是说次年补开了发票?结果查看你当期的年报,没发现任何调增的痕迹,再看看次年的发票系统数据,也没发现票增多。那么请解释:没有取得这么多的发票,怎么抵了如此多的税呢?难道就是因为会计大笔一挥写了几个会计分录,就能抵税了?还是因为存在没票就能抵成本的特殊事项?既然这样的话,请你先自查。查明白了好说,查不明白就不好说了所以,财务人、老板,尽量别暂估,以免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。不得已非要暂估,也请考虑清楚,能否承担自查,查不明白的后果。好了,若你有会计实操疑难、财务成长困惑,欢迎找我答疑解惑,或投稿分享,帮助更多的财务人,成长得更快,变得更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