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商户,能够享受减半征收个税的政策吗?
近几年,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,个体工商户迎来了很多的政策红利。比如关于增值税月度普票10万以内的免征政策,附加税的减半征收,年应纳税额200万元以内的个税减半征收。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,那么问题来了,享受了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税的政策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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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政策内容核心 ###
2023-2027年期间,对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200万元的个体户(含查账/核定征收)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税。减免税额公式为:(200万以内应纳税额-其他减免税额×200万/总所得额)×50%。
例如:某电商个体户年营业额180万元,核定利润率是10%,适用于1%个税核定征收,
1,应纳税所得额=180万×10%=18万元
2,核定个税=18万×1%=1800元
3,减半征收-1800×50%=900元
除此之外,如果自身还有其他个税优惠(例如残疾人政策)也是可以同时享用的。
### 核定条件 ###
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自身没有会计,账簿不健全的个体户。一般采用定期定额或者定额定率两种办法。
对于一些比较小型的例如早餐店、餐馆、烧烤店、奶茶店等比较常见。自身人员较少,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岗位。另一方面难以核算真实的利润,并且拿到上游的成本票比较难,一般上游都是一些个人或者散户,开票比较难。所以就导致这一部分的群体只能够采用核定的方式进行征收。
除此之外,部分地方也设有专门的税收扶持园区,帮扶个体工商户的同时拉动经济,释放市场活力。对于业务真实,符合条件的,可申请入驻。园区的政策目前有:
1,对于月度10万,年度120万的个体户,除了统一享受增值税免征,还可申请个税免征的优惠,相当于双免,综合税负为0%。
2,对于年度120万到450万的,核定个税0.5%起,加上1%的增值税和0.06%的附加税,综合税负低至1.56%起。
### 享受核定后注意事项 ###
对于已经适用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,要注意:
1,开票额度,月度和年度的开票额度注意不要超额,例如年度开票额度超过了500万元,肯定会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,进而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征收方式。
2,合规的管理发票,开票注意开票的金额,品目,数量等,不要开出错误发票。另外注意开票的企业,不要出现关联企业之间无真实交易的虚开发票情景。
3,审查时间,核定一般是一年一次审核,注意自身的时间,提前进行复审申请。